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是多方面的,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备较高的水平。以下是对这些要求的详细归纳:
基本要求: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础条件。这些知识产权应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数量与质量:虽然具体的知识产权数量并非直接的认定条件,但企业在申请时需提供足够数量的知识产权证明,以展示其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这些知识产权的质量也至关重要,它们应能体现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前沿性和领先地位。
关联性要求: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且企业的知识产权需与其产品(服务)紧密相关,确保企业的主营业务是高新技术领域内的活动。
经济贡献: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对产品(服务)的经济贡献。
权属要求: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司主体。当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仅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并提供其他权属人的声明。此外,公司名称变更后,知识产权权属人也需进行相应变更,以确保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能够正常使用。
管理要求:企业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转化等各个环节,以及对外合作与侵权应对等方面的策略规划。这有助于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保护。
分类方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按Ⅱ类评价。
使用限制: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不限使用次数,而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通常只能使用一次。
时间要求:知识产权的获取时间也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应在申报年度前一年度完成知识产权的获取工作,以避免在申报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而引发的质疑。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知识产权与产品(服务)的关联性、知识产权的权属与管理、分类与评价以及获取时间等。企业应全面满足这些要求,以顺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