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企业公章,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药品信息服务”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若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需同步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专业人员资质: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职称证书(如执业药师资格证)或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药学、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同时,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网站负责人材料: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如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任命文件,明确其技术安全管理职责。
域名与备案证明:提供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单位一致。若使用云服务商二级域名,需提供云服务合同及主体一致性证明。
安全保障措施:需部署防火墙、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设施,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件(如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或第三方安全测评报告,确保用户信息及交易数据安全。
历史信息备份制度:提供历史发布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说明及执行情况,确保数据可追溯。
信息来源合法性承诺:企业需承诺药品信息来源真实、合法,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
企业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备案申请通过后,备案编号将长期有效,企业需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编号、有效期及服务范围,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