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药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25年1月20日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式调整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服务备案”(以下简称“医药网信备案”)。2026年,备案制度进一步优化,企业需及时掌握最新要求以确保合规运营。
新备案名称统一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服务备案”,覆盖通过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等平台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信息发布、查询、科普等服务的场景。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在线交易,需额外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或《药品网络销售备案》。
主体资格:仅限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不可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人员配置:至少配备2名药学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确保劳动关系真实)。
技术要求:网站需完成ICP备案,服务器部署在中国境内;若涉及经营性服务(如付费咨询),需额外持有ICP许可证。
制度建设:需建立信息审核、应急响应、用户隐私保护等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合法、可追溯。
在线申请:登录省级药监局政务服务平台,填写《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服务备案表》,上传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域名证书及服务器托管协议;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及社保记录;
网站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审核与公示: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重点核查人员资质及服务器位置;审核通过后,备案编号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凭证下载: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在线下载电子备案凭证,编号格式为“省份简称+网药械信备字〔年份〕流水号”(如“京网药械信备字〔2026〕000123号”)。
信息更新: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等信息变更,需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内容管理:严禁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定期自查历史内容,确保无违规信息。
动态监管:配合药监部门网络监测,保留业务记录至少2年,避免因信息不一致或内容违规影响合规性。
2026年医药网信备案制度进一步简化流程、强化监管,企业需严格遵循最新要求,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合规,为业务稳健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