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变更流程如下:
确定变更事项:明确需要变更的具体内容,如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准备相关材料:
变更申请表: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明确变更事项。
营业执照: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联网核查),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如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法违规从业承诺书。
网站负责人变更材料:如变更网站负责人,需提供企业人事调整任命书、新网站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法违规从业承诺书。
网站域名、服务器、IP地址变更材料:如变更网站域名、服务器、IP地址,需提供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如自有服务器证明、租赁合同、专线协议、顶级域名证书)。
真实性声明:提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需加盖公章。
原备案凭证:提供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线上提交:通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
线下提交:携带纸质材料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材料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材料完整性。
反馈与补正: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
审批通过:审核通过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准予变更的决定。
领取凭证:企业可领取变更后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备案凭证。部分情况下,备案凭证可能为电子版,企业可在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