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研发费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研发人员工资:这是研发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
研发材料费: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的购置费用。
研发设备购置费:包括购买新设备、翻新旧设备、设备维修保养费、设备折旧费等。
试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种测试、试验、化验等费用。
外部研发服务费:如果企业采用外部研发服务,如外部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实验室使用费等,这部分费用也需要计算在内。
高企研发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将所有能直接归属于研发活动的费用加总起来。这包括研发设备的购置费、研发人员的工资福利、外部研发服务费等。
间接法:将企业的总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各项研发活动中。通常采用的比例分摊基础包括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时间、研发设备投入等。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国家对高企研发费给予了一系列政策优惠:
加计扣除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之前为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较于认定前的25%税率,税额减少40%。
在计算高企研发费用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企业必须是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确保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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