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50 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 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关于 “大力发展特 色文化旅游” 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3〕36 号),进一步创新旅游产品 业态、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我 省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旅游业 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作用,提出 以下措施。
一、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
( 一)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引导戏剧节、音 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艺术展览、文旅展会等业 态健康发展,叫响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中俄文化大集、中俄 地方文化艺术季、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国际动漫博览会、 俄罗斯精品油画展等文旅节庆和展会活动品牌,支持冰上杂 技、高雅音乐、戏曲曲艺、综艺演出等特色演艺产品创作推 广,丰富 “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等业 态。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支持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 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纳入旅游线路,推动非遗技艺、主 题演艺、文创产品进景区、进民宿、进商业综合体。支持哈 尔滨等地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 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文化 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地) 政府(行署)按属地分别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地)政府(行 署)按属地分别负责,不再列出〕
( 二)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开展文旅产业赋能 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省级旅游休闲城市, 培育一批文化内涵丰富、业态高度集聚、休闲消费活跃的旅 游休闲街区,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 庆、伊春、黑河、七台河等城市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 街区,推动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适应微度假、露营旅游、 城市漫游等消费趋势,加强绿道、骑行道、郊野公园、停车 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 等服务设施。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划定开放共享区域,打 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更好满足人 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 动需求。规划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争创 4C 、5C 级自驾 车旅居车营地。加强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工 业主题博物馆、沉浸式体验馆等工业旅游业态,创建全国工 业旅游城市、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省文 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 三)实施体育旅游示范工程。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 动一体策划、一体开展,结合 2025 年第九届亚冬会、哈尔 滨国际马拉松、哈尔滨轮滑马拉松世界杯、黑河寒区试车节 等重大、特色赛事,培育 “跟着赛事去旅行” 品牌项目,打 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赛事和基地。大力 发展冰上运动、 山地户外、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航空运 动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依托镜泊湖、五大连池、凤凰 山等,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山地户外运动示范 公园、国家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发展民族民俗传统特色 体育活动,打造一批特色体育活动品牌。(省体育局、省文 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以全国乡村旅游重 点村(镇)、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为重点,推出 “ 乡村四时好 风光”精品线路, 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休闲渔业、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 业态,开展 “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推进双鸭山宝清、伊春 铁力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打造一批以北极 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推动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 实施农文旅商融合战略,集中连片打造现代化大农业旅游产 业业态,推动土特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北大荒农垦 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推动旅游民宿精品化发展。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 准,修订《黑龙江省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持续 开展省内星级民宿和国家等级民宿评定创建,提升民宿建设 品质和服务标准。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民俗人家、林间步道、 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极光旅游、汽车旅馆等产品,丰富民 宿经营业态。培育一批主题突出、设施完备、 内涵丰富、类 型多样、示范效果显著的标杆民宿,建设一批冰雪、湿地、 森林、极地、异域风情等主题的特色民宿,培育一批资源要 素齐备、经营管理完善、市场口碑良好的精品民宿。鼓励充 分利用闲置、半闲置住房进行改造升级发展民宿。严守生态 保护红线,严防大拆大建、变相发展房地产。(省文化和旅 游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 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 )丰富生态旅游产品。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依法 依规合理利用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积极开发避暑度 假、森林康养、生态观光、 自然科普等生态旅游产品。加快 建设森林步道、休闲健康步道,推进沿边风景道、草原森林 风景道等风景道建设。大力开发大森林、大湿地、大界江、 大湖泊、大草原等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伊春九峰山养心谷旅 游度假区、伊春西岭森林医养度假基地、漠河国家森林康养 基地、大兴安岭百泉谷生态旅游风景区、鹤北森林康养基地 等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镜泊湖和兴凯湖湖泊避暑康养度假 旅游目的地。推动 “温泉+康养”、“温泉+ 医疗”等融合业态发展,建设杜尔伯特—林甸—齐齐哈尔等温泉度假产业集聚 带、鸡西—佳木斯—鹤岗—七台河—双鸭山东部湿地旅游产 业集聚区、五大连池冷矿泉度假产业集聚区。支持扎龙生态 旅游区、伊春五营国家森林公园、黑瞎子岛等创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龙江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传承弘扬龙江 “ 四大精 神”,保护好、挖掘好、管理好、运用好各类红色资源,推 动重大红色文化工程建设。实施 “红色旅游+ ”战略,推动 “抗联史诗”、“戍边卫国”、“胜利集结”、“天下粮仓”、“国 之重器”五大红色旅游片区建设。 以哈尔滨、佳木斯、齐齐 哈尔、鸡西、牡丹江、双鸭山、绥化等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地 区为重点,培育特色鲜明、 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复合型红 色旅游产品,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东北 抗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将抗联主题景区建设与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相结合,活化资源利用。推进哈尔滨东北抗 联博物馆、大庆油田历史陈列馆、佳木斯 “东方第一哨”、 鸡西北大荒开发纪念馆、鹤岗中国青年志愿垦荒纪念馆、牡 丹江八女投江纪念馆、青冈马玉祥纪念馆等红色旅游经典景 区优化提升,创新红色旅游展陈方式,强化红色旅游教育功 能。(省文化和旅游厅、北大荒农垦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完善研学旅行体系。打造新时代黑龙江省青少年 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新 载体。支持开展“红色+研学”、“冰雪+研学”、“文化+研学”、“非遗+研学”等富有龙江特色的研学旅行,建设一批高水 平研学旅行基地( 营地),推出一批研学旅行精品课程和线 路,培养一批专业化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培育一批优质的研 学旅行服务商。依托省科技馆、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馆、大 庆铁人纪念馆、鸡西北大荒开发建设纪念馆、七台河短道速 滑冠军馆等,打造数字研学、科技体验等新体验新场景。深 化南北研学联盟合作,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目的地。推动旅游 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将中小学生科普研学旅行 纳入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将大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纳入高 等教育社会实践计划,加快推进校外教育活动开展。(省文 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北大荒农垦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用好各类财政、金融、 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新建和盘活存量旅游项目、旅游资 产。合理规划、建设改造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宾 馆酒店、旅游厕所、旅游交通标识标牌、智慧旅游公共服务 平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推进 “醉美龙江 331 边防路”、古驿路沿线景观建设和环境打造。(省文化和旅游 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发展冰雪经济
(十)加强冰雪经济发展顶层设计。落实《黑龙江省冰 雪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冰雪运动、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全产业链发展,打造践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 先行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区、后冬奥国际冰雪合作示范区,创建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区和冰雪经济高地。(省 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 责)
(十一)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结合 2025 年第九届亚冬会场馆需求,推进哈尔滨核心区冰雪运动 场馆设施改造升级,完善核心区赛事中心功能。推动齐齐哈 尔、七台河、伊春、黑河 4 个特色示范区建设,与核心区互 交互联形成共振。加强与上合组织秘书处和上合组织国家沟 通,联动省内、国内、国际各类资源,打造冰雪赛事、人才、 产业、文化和合作“五大”中心,提升冰雪运动国际化水平。 (省体育局负责)
( 十二)举办各类冰雪赛事活动。加快我省制定的 11 项冰雪运动领域国家标准的推广使用,高标准筹办 2025 年 第九届亚冬会,办好全国短道速滑锦标赛、全国滑雪登山锦 标赛、全国冰壶锦标赛、中国女子冰球职业联赛等国内冰雪 专业运动赛事,开展趣味冰雪、雪地足球、冰上龙舟、雪地 自行车、雪地气排球、冰雪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冰雪运动赛事 活动。(省体育局负责)
(十三)推进冰雪装备产业扩容升级。加快推进哈尔滨 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产业园、齐齐哈尔冰雪装备产业园等建设, 重点发展压雪车、造雪机、浇冰车、缆车、索道等冰雪场地 装备,滑雪板、雪杖、冰刀等冰雪运动器材和冰鞋雪靴、滑 雪服装等冬季户外运动服饰,大力推进冰雪装备科技创新、
提档升级,叫响龙江冰雪装备品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四)巩固冰雪旅游产业发展优势。支持亚布力建设 世界级滑雪旅游度假目的地,推进林都伊春冰雪旅游度假区、 西岭宝宇森林滑雪场建设,推进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太阳岛 雪博会、雪乡、牡丹江林海雪原等升级改造,提升哈尔滨帽 儿山、齐齐哈尔碾子山、双鸭山圣洁摇篮山、铁力日月峡、
鹤岗松鹤等滑雪场设施条件和配套服务。依托黑河、漠河寒 地试车产业基础,全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寒区试车测试基地。 创新举办哈尔滨国际冰雪节、亚布力滑雪节、兴凯湖冬捕节、 镜泊湖冬捕节、伊春森林冰雪欢乐季、极地森林冰雪嘉年华、 绥化冬喜(禧)节等冰雪节庆活动,丰富完善滑雪度假、冰 雪研学、冰雪温泉等冰雪旅游产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全谱系冰雪旅游产品体系。全面提升 “哈亚雪”、“牡亚雪” 黄金双线,依托 “亚雪公路”打造世界级冰雪旅游廊道,提 升“哈—亚—雪—镜”冰雪旅游度假带集聚水平和辐射功能。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龙江森工集 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大力发展冰雪文化产业。挖掘冰雪文化传承和 冰雪民俗开发潜力,发展冰雪博物馆、冰雪大马戏、冰雪非 遗展演等新型冰雪文化项目。传承和保护融入冰雪文化元素 的赫哲族鱼皮衣、鄂伦春族桦树皮手工艺品、满族渤海靺羯 绣等少数民族非遗技艺。 以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亚布力、雪 乡、林海雪原等冰雪旅游特色IP 为核心,培育冰雪影视、动 漫、文创等,打造国际冰雪时尚创意名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龙江森工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网络
(十六)着力提升航空交通服务水平。优化航空运输布 局,加快推进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发挥枢纽机场辐射 带动功能,扩大支线机场覆盖,构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 机场体系,提高重点旅游地区的航空运输通达性。支持哈尔 滨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增加至国内中心城市、港澳台和国际 航线,鼓励重点旅游城市增加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 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线航班,优化旅游旺季航班配置。推进齐 齐哈尔、佳木斯、黑河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新建鹤岗、绥 化、亚布力机场和改扩建牡丹江机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一 批通用机场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 自然 资源厅、省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提升铁路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全省高速铁 路网,加强沿边铁路建设。打通省际省内交通关键节点,加 强骨干线路衔接,形成地区联通、全国通达的快速客运网络。 以优化区域铁路交通连接为目标,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开行伊 春、亚布力、牡丹江、五大连池、加格达奇、漠河、五常、 虎林等重要节点旅游列车,以市场化方式充分利用既有铁路 富余能力开行城际和市域(郊)列车,优化配置旅游枢纽城 市、旅游集散城市、特色旅游城市、特色旅游目的地列车班 次,提高铁路站点交通换乘便捷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 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哈尔 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全面形成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实施一批国省 道建设改造项目,推进市地高速公路全连通。推进哈尔滨都 市圈环线、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铁科高速铁力至五常段、 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国省道路 网改造提升,打通 “哈亚雪长”黄金旅游线路。增强普通干 线公路网通行能力,加快推进 “醉美龙江 331 边防路” 改造 工程,打造全省无障碍通行网络。结合县乡道路改造推进景 区连接道路建设,与省际、城际以及城市内外路网有效衔接。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 资源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十九)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培育哈尔滨俄式西餐、老 道外风味、齐齐哈尔烤肉、镜泊湖全鱼宴、大庆坑烤、鸡西 大冷面、勃利热面、鹤岗小串、兰西榆林筋饼等具有异域风 情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名品、名企、名店,提升餐饮服务品质。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支持特色商圈、旅 游景区和客运枢纽引入老字号企业开设旗舰店、体验店,提 升旅游购物品质。聚焦住宿、餐饮、演艺、购物、娱乐等消 费领域,积极发展首店经济,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本 土特色品牌首店,引进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主题酒店、精品酒 店、网红民宿、文商旅综合体、微型度假综合体等新地标项 目。(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培育新型旅游消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融 入历史、 民俗、艺术等文化创意元素,培育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网络消费等旅游消费新形态。推动利用数字技术改造 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支持文博场馆、景区、度假区、主 题公园等,打造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等旅 游消费新场景。培育网络体验文旅消费,鼓励线上演播、云 旅游、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发展新个体 经济,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等多样化经营 模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一)改善旅游消费环境。鼓励引导演出场所、文 化场馆、体育场所进行功能性改造和创意性提升,合理设置 旅游咨询区、餐饮区、文创产品销售区等旅游接待设施,打 造兼具旅游咨询、图书阅读、轻食餐饮、展示展览、文创售 卖等旅游休闲功能的新型消费空间。推动省博物馆、省图书 馆等国家试点单位利用馆藏文化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 品。利用中高纬度地区独特区位资源和优质自然生态,建设 一批融星空艺术、观星体验、星空光影、咖啡酒吧等业态于 一体的星空旅游营地。(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 二十二)加大消费惠民力度。鼓励各地围绕节假日、 寒暑期等时间节点,联动文旅企业、金融机构、 电商平台、 新媒体平台等举办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地联合 银行、平台、商家等发放文旅消费券,共同让利促销,激发 消费潜力。落实“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 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 “红火计划”。鼓励景区淡季打折或免 费开放,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重点人群实行减免门票 政策。依托城市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构建集信息咨询、行程定制、票务服务、汽车租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旅游公共 服务网点。加强农村居民出游需求保障,依托乡村旅游点、 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开展旅 游宣传推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黑龙 江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三)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 约程序,尽可能减少采集游客个人信息,科学设置线上线下 购票预约通道,最大限度满足游客参观游览需求。景区保留 人工窗 口,在游客量未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前,为运用智能 技术困难人群提供购票预约服务。在旅游旺季,通过延长景 区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等措施,提升景区接待能力。(省 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 二十四)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动全省文旅企事业单 位 “上云用数赋智”,开发 “ 一键游龙江”应用程序,打造 数字龙江文旅消费地图,开展“未来景区”智慧化升级活动, 推进自驾聊天室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数据交 易制度,推动互联网平台与传统旅游企业实现数据共享。推 进智慧景区、智慧度假区、智慧街区建设,推动智能闸机、 智慧导览、智能导游、数字导购、 电子客票、视频监控、数 字化讲解和智能救援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引导标 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 二十五)繁荣发展夜间经济。 引导夜间文化和旅游消 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加快对传统商圈改造提升,挖掘特 色美食,策划精品夜游,延伸文旅消费链条,带动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 小时阅读空间发展。完善 夜间照明、停车场、公共交通、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等延长开放时间。推 进全省 3 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 个国家级夜间 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哈尔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 游消费示范城市,支持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牡丹江东一中 俄风情街等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一 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 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 工负责)
( 二十六)强化旅游品牌营销。点对点开展重点客源地 旅游宣传推介,集成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释放头部 流量虹吸效应,持续叫响 “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总体 旅游形象。持续实施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两个 “百 日行动”,推介营销 “十”大主题路线、“百”场美食盛宴、 “千” 台文旅盛事和 “万”种龙江好物,扩大 “黑土优品”、 “九珍十八品”、“黑龙江礼物” 品牌知名度。(省文化和旅 游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七)促进区域合作联动。加大 “南来北往 ·寒来 暑往”旅游推介和重点客源地游客互推力度,深度开发京津 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市场,加快培育成渝地区双城经 济圈、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新兴市场,探索互为 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径。深化龙粤两省旅游领域对 口合作,赴深圳等客源地城市举办夏季、冬季旅游产品推介会,吸引当地游客来我省感受清凉夏季、魅力冬季。密切与 东北地区联动,开展省内重点城市互动,联合举办“避暑季”、 “冰雪季”特色文旅活动,联合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 消费惠民措施和便利服务,举办区域性消费促进活动,推出 微度假、周末游、周边游、高铁游、 自驾游等产品线路,推 动区域内产品共建、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省文化和旅游 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边境旅游服务
( 二十八)实施边境旅游发展计划。依托界江界湖、边 境城市和对俄口岸,着力打造 “对俄文化和旅游交流走廊” 和 “醉美龙江 331 边防路”旅游廊道,培育发展口岸边境观 光、特色餐饮、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产品和土特产品加工销 售等边境特色旅游产品体系。推进华夏东极之旅、神州北极 之旅、“中国两极穿越”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支持黑 河、绥芬河、抚远、东宁、密山、虎林等建设边境旅游目的 地城市,支持漠河、嘉荫、同江等建设边境旅游城镇,支持 绥芬河—东宁口岸风情组团式发展,支持密山—虎林—饶河 —抚远沿乌苏里江四市县组建乌苏里江界江旅游联盟,支持 沿黑龙江 11 个市县黑龙江界江旅游联盟发展。依托边境 口 岸,推动边境地区实现沟通交流机制化、人员往来便利化。 加强对出境游客的文明行为引导和涉外政策宣传教育,引导 游客遵守境外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省文化和旅 游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九)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国际山地旅游联 盟、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扩大与国际友城 旅游交流合作,推动与更多境外城市缔结旅游伙伴城市。用 好 “旅游中国 · 美好生活”旅游宣传推广平台,依托海外中 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境外知名旅行商等设立境外 旅游营销推广平台,深耕俄日韩周边入境市场,做强东南亚、 港澳台传统入境市场,拓展欧美等新兴入境市场。落实中俄 文化和旅游领域高级别合作机制,建立完善黑龙江省与俄毗 邻地区省州长定期会晤机制,发挥中俄地方合作理事会民间 交流渠道作用,依托中俄友好城市关系,持续深化省州、友 城间旅游交往。推动东北亚旅游共同体合作机制建设,探索 推进东北亚多目的地旅游合作圈建设。优化入境旅游产品和 线路,推出更多广受入境游客欢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依托 哈尔滨、黑河、牡丹江等重点旅游城市,持续开展入境旅行 商伙伴行动,为国外旅游业务人员提供课程培训和旅游信息 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十)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落实中俄跨境旅游免签 政策,推动边境旅游护照政策落地实施,简化出入境自驾游 审批程序。推动哈尔滨航空口岸实施更加便利的入境签证政 策,加大牡丹江、黑河瑷珲、漠河古莲、抚远东极等航空 口 岸开放力度。优化通关流程,落实中国公民出入境通关排队 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等服务措施,提高旅客通关效率。(省文 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黑龙江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机场集 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十一)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以哈尔滨机场为重点, 增加至俄蒙、 日韩、北美、欧洲及东南亚的国际航线,推进 抚远至哈巴罗夫斯克冬季临时客运包机业务,加密航班频次, 提高航空出行便利性。(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按职责 分工负责)
( 三十二)完善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 居民持有效证件预定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旅馆办 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强导游以及景区、酒店等服务 人员外语培训,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场等 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升境外预订、支付结算、
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等国际旅游消费便利度。推 进黑河、绥芬河、同江、东宁等地建设边境贸易结算中心,
规范和便利互市贸易商品游客结算。提升购物离境退税服务, 鼓励更多商户自愿成为离境退税商店,丰富离境退税商品种 类。支持有条件的口岸申请设置进出境免税店。强化边境 口 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黑河中俄跨境跨江索道投入运营,推 进东宁界河桥建桥协议尽快签署,支持饶河浮箱固冰通道建 设。完善中国(黑龙江) 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便利化配套政 策,为入境游客提供更多便利。(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 运输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黑龙江出入境边检总站、人 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三十三)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积极服务和对接共 建 “ 一带一路”,推进与沿边城市在旅游宣传推广、产品线路开发、旅游投资互惠、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务实合作。高 水平办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太阳岛企业家年会等高端展 会峰会,吸引外国文化旅游企业来我省参展参会。支持省内 文化旅游企业、机构参加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等重大国 际经贸交流和旅游会展活动。高质量建设哈尔滨国家对外文 化贸易基地,为外国文化旅游企业来我省投资合作提供服务 保障,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和品牌落户黑龙江。培育国家文化 出 口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带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 口。(省 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 三十四)实施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重点“抓龙头”、 “ 强骨干”,扶持 “专精特新”型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扩 大文旅市场主体增量,加快构建龙头企业领军、骨干企业支 撑、小微企业专精的旅游市场主体梯队结构。支持经营主体 开展资源整合开发,实施规模化、 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 进经营主体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促进经 营主体提档升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
( 三十五)加大旅游产业招大引强力度。围绕冰雪经济、 康养旅游、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创新招商模式,强化运营 合作,引进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在省内投资经营重大文旅 项目。激发家乡旅游投资热潮,吸引旅游投资回流。支持各 类投资基金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 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十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促进创业 带动就业计划,聚焦社会群体创业就业需求,鼓励招引 “龙 江人”携旅游项目或技术回归黑龙江创业,驱动各类社会资 本投向文化旅游领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十七)落实旅游企业发展支持政策。落实国家适当 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政策,依旅行社申 请全额暂退或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坚持同等质量 标准,依法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不得以 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住宿、 会议、餐饮等项目。加强对旅游企业改进经营业态、策划实 施项目、对外营销推介、招引投资客商、开展运营合作的指 导推动,促进旅游市场主体做强做优。(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行业综合能力
( 三十八)强化文旅行业自律。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行业 自律管理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竞争行为,维护企 业正当利益和行业良好声誉,为企业创业创新、交流合作、 人才培养等提供服务平台。(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 三十九)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全省导游队伍人才 供给和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导游职业转型升级,落实导游队 伍 “ 四个一百”转型升级引导计划,办好省级旅游技能大赛 等,培养一批“龙江金牌导游”、“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旅 游从业人员服务之星”,支持导游通过线上平台开展旅游推广,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 四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 系,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牌建设,完善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等级 评定与划分标准。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依法认定失信主体并实施信用惩戒。建设文化和旅游领 域诚信体系,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 信用消费环境。落实旅行社 “ 引客入省”旅游奖励政策,对 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营商环 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十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旅游市 场举报投诉和执法协作机制,针对旅游热点线路、投诉集中 点段,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旅游投诉“诉转案”, 依法打击旅游行业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诱导消费、低价游 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推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坚决维 护游客合法权益。(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四十二)建立 “文旅体验官”制度。通过在文旅市场 管理系统设立体验官,并逐步面向国内、国外招募体验官, 对全省旅游景区、酒店、 民宿、购物、交通等涉旅环节进行 全覆盖式体验监督,发现并解决 “食住行游购娱” 中影响游 客旅游体验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 力、发展有特色的文旅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对我省文旅 服务的满意度。(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八、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 四十三)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机 制作用,构建 “部门协调、地市负责、 区县落实” 的工作方 式,运用 “ 四个体系” 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开展工作调 度和研究会商,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监管,着力解决 促进旅游消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十四)强化政策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重大文旅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文化旅游领域补助资金,支持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以及国家文化和 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通过省级文旅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省级冰雪经济发展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文 旅业态创新、文旅设施建设、旅游营销推广、冰雪产业发展 等项目建设和重大文旅活动开展。在分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时,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择优予以支持。落实好各项税费 支持政策。组建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 科技赋能文化旅游发展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 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 业务和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 支持旅游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 目(景区)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入市交易,综合运用票据、 理财融资等方式拓宽旅游融资渠道。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文 旅企业 “ 白名单”,优化文旅企业贷款审批流程,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惠及面。(省文化和旅游厅、金融监管总局黑龙 江监管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证监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四十六)创新土地利用政策。优化林草地占用、农用 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审批流程。支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 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 和个人共同参与旅游项目。鼓励地方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 发,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旅游设施建设。加强旅游用地的 分类管理,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 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 管理;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不压占土地、 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对冰雪旅游雪道项目 使用林地的,实施占补平衡,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后,可 按其他林地管理,凭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办理采伐手续;对利 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建设的旅游项 目,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 复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四十七)加强旅游人才支撑。建立旅游业发展智库, 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经营管 理人才,推广市场化选聘旅游职业经理人方式。创新人才培 养和管理方式,广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鼓励各类院校、文 艺院团与旅游企业合力攻关,采取订单式培养、继续教育、人才互派挂职等方式,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协同 “双元”育 人,拓展旅游人才培养渠道。多形式举办线上线下旅游人才 专题培训班,建立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推行 旅游行业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证一批标准化达标 旅游企业为专业培训基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十八)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带薪休假与传统节 日、特色活动相结合。除法定节假日,鼓励机关、企事业单 位试点安排在职人员错峰休假、分段休假、弹性作息,开展 省内休闲度假。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本省文旅资源,组织 开展劳模和一线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活动。(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四十九)强化安全管理。联合开展行业安全检查,督 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 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重点场所单位、重要时间时段的安全管 理,持续开展全省涉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包车管 理,落靠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旅游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能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完善旅游统计。优化旅游统计调查方法路径, 完善旅游统计标准口径和重要参数,建立完善旅游直报、快 报系统,加强对规模以上旅游机构的监测,及时反映旅游经济发展态势。推动文化和旅游、统计、 出入境等部门数据与 相关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拓展数据来源。加强旅游统计队伍 建设和旅游统计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旅游统计工作质量。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