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企业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研发费用占比需满足以下条件: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3%。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人员(包括外聘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如研发设备直接消耗的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以及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检测、维修等费用。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建筑物等的折旧费用,以及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当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比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时产生的费用)。试验费用主要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研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其他费用: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会议费、通讯费、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差旅费等。这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时,应设立专门的“研发支出”账户,并根据研发项目的名称或登记编号进行明细核算。
各项研发费用需明确与研发项目的关联性,并确保相关凭证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一要求体现了企业在境内自主研发的投入程度。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的要求既考虑了企业的销售收入规模,又考虑了企业在研发上的实际投入。这一标准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