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报检查时间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年度检查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
每年4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报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2、年报检查地点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审,年检时间及步骤度检查地点因类型而异。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全网和地网。 整个网络的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技术部检查,地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应由每个国家的通信管理局检查。
每年5—9月,电信管理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工信厅政函)要求,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3、年度检查的具体步骤
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系统开启,持证单位可从网上提交年检材料;
②年检系统正常提交年检材料通道关闭,同时开启整改通道,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
③年检系统整改通道关闭,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④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参检处理。
4、年报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履行年报义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通过管理平台向发证机关报告下列信息:
(一)上一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
(二)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
(三)服务质量情况;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
(五)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证特别事项的情况;
(六)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5、年报的注意事项
每年5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应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电信管理机构可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年度检查和归档相对独立。 未完成备案工作的人员暂不参加当地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