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复杂且细致的过程,需要注意多个方面以确保申报的成功。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
提前规划:企业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尽早取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尽量做到研发项目取得研发成果后,及时申请知识产权,避免在申报认定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因为这可能存在一票否决的风险。
关联性:企业申请取得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明确的关联性,并能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起到核心支撑作用。
数量与质量: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均需满足规定,特别是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在认定中具有更高的价值。企业应确保至少拥有一项以上的I类知识产权或5项以上的II类知识产权。
研发项目立项与记录:企业应提前梳理高企申报前三年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以及验收、结项等文件资料,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同时,要注重研发项目的管理和记录,确保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研发费用归集: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中的研发费归集范围,合理归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应规范合理,年度审计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不应为0,且各表数据应尽量保持一致。
委托研发:如研发费用中包含委托外部研发的相关费用,应有对应的委托研发合同及相关凭证。
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应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汇算清缴报告,并确保报告中的数据相互匹配。财务数据应真实、准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研发费用台账:设立高企认定专用研发费用台账,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以便核查。
高新收入:企业近一年高新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不低于60%,且近一年收入不应为零。总收入为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要在10%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且其累计实际工作时间需在183天以上。
证明材料:科技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及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有聘请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本企业员工代缴社保的情况,需提供与对方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向对方公司付款的凭证以及对方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前规划:企业应提前规划申报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企业应密切关注高企认定的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申报材料的合规性。
注重创新能力: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充分展示自身的创新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等。
避免模板化: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企业应避免简单模板化处理,而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准备。
综上所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活动、财务数据、科技人员配备等多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