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审计材料是反映企业研发投入和经营效益的核心佐证,黑龙江高企认定要求该类材料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核心材料包括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报告中需明确研发费用归集范围、金额、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占比,同时附上研发活动说明,解释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的对应关系。
此外需提交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有财务数据需保持一致,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核心数据不得出现矛盾。
企业需妥善保管审计报告原件及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要求整理,确保在认定审核中数据可核、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