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监管要求,重点关注以下核心问题:
一、资质与条件
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自贸区企业按专项政策执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省内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需≥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制),跨省经营企业需≥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未被列入“全国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并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规承诺书。
二、人员与社保
企业需至少配备3名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其中1名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或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地区要求连续3个月),且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申请企业。
三、网站与安全
网站需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域名证书有效期需≥6个月。服务器须托管于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机房,提供托管协议及服务商资质证明。网站内容需合法合规,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信息,并具备数据加密、备份等安全措施。
四、材料与流程
申请材料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社保缴纳证明、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协议等,所有材料需为彩色扫描件或PDF原件,加盖公司公章。通过“全国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后,需关注审核进度,及时补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