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提升创新实力、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途径。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企业需准备一系列核心材料,以下为详细说明:
基础资质材料
企业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可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替代部分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材料
知识产权是核心指标之一,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需在有效期内。若知识产权为受让、受赠取得,需提供转让协议及备案证明;若为共有知识产权,需提供其他共有人授权使用证明。此外,需提交科研项目立项书、验收报告或结题证明,明确项目周期、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
成果转化与组织管理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需提供近三年总体情况说明,按“一项成果对应一项转化”原则列明转化时间、方式及成效,并附转化合同、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方面,需提交研发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协议及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文件。
财务与人员材料
企业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均需由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同时,需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人员方面,需提供企业职工及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在职、兼职人员信息,科技人员占比需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