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提升创新实力、享受政策红利的关键路径。为帮助企业高效完成申报,现将2025年最新申请材料要求梳理如下:
企业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若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制,可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替代部分证明材料;未适用该制度的企业需补充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单独提供)及特殊经营许可文件(如涉及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
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技术先进性说明,包括Ⅰ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或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注意:
1. 知识产权需与企业核心产品(服务)技术直接关联,且在中国境内授权;
2. Ⅱ类知识产权不可重复使用于不同年度申报;
3. 若为受让、并购获得,需提供权属变更证明及权属人声明;
4. 2025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无法用于支撑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1. 科研项目证明:需提交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及验收/结题报告复印件,确保项目周期与知识产权申请时间逻辑一致。
2. 成果转化清单: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明确成果名称、转化形式(如自行转化、技术转让)及转化结果。同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按一次计算,多个成果转化至同一产品可计为多项。佐证材料需包含销售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市场化证据链。
3. 研发管理制度:需提交企业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文件,以及产学研合作协议、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证明等。
1. 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经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明确研发费用占比及高品收入占比,且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2. 人员情况说明:需提供企业职工总数、学历结构及科技人员名单(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并附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科技人员需累计实际工作时间满183天,占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企业需提交《企业合规性承诺书》,确认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若企业涉及涉密信息,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需补充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证书(如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评价报告等,以佐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先进性与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