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经营性网站开展付费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有偿服务的核心资质。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及地方通信管理局要求,企业需严格准备新办材料。本文系统梳理关键材料清单及办理要点,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指引。
营业执照副本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若未包含,需先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章程
需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最新版本原件扫描件,明确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公示为准)。
股东身份
企业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外资股东:需额外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公证认证文件及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证明(试点地区部分业务可放宽外资股比限制)。
关键人员身份证明
提供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需加盖公章),确保三人在半年内不离职。
社保证明
需提交上述三人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部分省份要求连续3个月),证明需包含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期限及社保部门公章。
域名与服务器证明
域名注册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剩余有效期≥6个月,持有人与企业主体一致;
服务器托管协议:需明确托管商资质(如IDC/ISP许可证),协议期限覆盖许可证有效期。
安全保障制度
需提交《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涵盖网站安全方案、数据加密措施、防DDoS攻击策略、日志留存制度及用户隐私保护方案。
业务发展报告
需详细说明服务类型、内容、功能及盈利模式,明确日浏览量预期及市场定位。
技术方案
提供网站拓扑图、网络拓扑结构及域名解析方案,明确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及职责分工。
依法经营承诺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前置审批文件(如涉及)
若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等领域,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格式要求
所有材料需为PDF格式,单文件大小≤10MB,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审核周期
材料一次性通过审核的情况下,从提交到领证约45-60天;若需补正或实地核查,周期延长至90天左右。
ICP许可证新办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逐项准备,并确保信息真实性与一致性,企业可高效完成新办流程,为数字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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