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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新办材料及流程

阅读量:25 时间:2025-07-10
文章摘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新办:材料清单与全流程指南

随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制已全面落地。本文系统梳理新办备案所需材料及操作流程,助力企业高效完成合规准入。

一、备案主体资质要求

  1. 主体类型:仅限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不可申请。

  2.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展示”相关内容。

  3. 合规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备案材料清单

  1. 基础资质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若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专业人员材料

    •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计算机相关专业)及简历;

    • 药品信息审核员:至少2名,需提供身份证、药学/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 网站与技术材料

    • 域名注册证书(所有人须与企业名称一致);

    • ICP备案证明(需在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标注药品信息展示、健康科普等板块);

    •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含数据加密、防火墙设置、用户信息保护等内容)。

  4. 制度文件

    • 药品信息审核制度;

    • 用户隐私保护制度;

    • 内容发布管理制度;

    • 历史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需提供近3个月备份记录)。

  5. 其他材料

    • 经营性备案需提供收费栏目说明及方式;

    • 与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或药品说明书授权文件(确保信息来源合法)。

三、备案流程操作指南

  1. 线上申请
    登录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如“广东政务服务网”“智慧药监”系统),选择“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事项,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部分省份支持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2. 材料审核

    • 形式审查: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或格式错误将退回并要求补正;

    • 实质审核:重点核查专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及网站内容合规性,部分地区可能进行现场核查。

  3. 备案完成

    • 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将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凭证》,企业可通过系统下载电子版或领取纸质版;

    • 备案凭证编号规则为“省份简称+网药信备字+年份+流水号”。

四、合规注意事项

  1. 时效性管理:域名证书、ICP备案证明需在有效期内,社保记录需覆盖近3个月;

  2. 信息一致性:备案后网站内容须与备案信息一致,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

  3. 动态监管:备案长期有效,但需配合监管部门抽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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