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注销手续需遵循以下流程:
提前申请:根据规定,企业需在停止经营前至少90日向原发证机关(通常为省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这一时间要求旨在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时间处理注销流程,避免企业违规经营。
系统操作:企业需登录工信部或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审批网站,进入许可证审批系统,选择许可证注销栏目,并按系统提示准备相关材料。
基础材料:
书面申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及覆盖范围等信息。
股东会决议: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正式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许可证原件:提交需注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公司的合法身份。
用户善后材料:
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包括用户信息保护、服务终止通知等。
情况说明:详细阐述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用户意见汇总及实施计划,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材料审核:原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补正。
社会公示:审核通过后,原发证机关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
审批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原发证机关将在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批准注销的决定。
许可证注销:如批准注销,原发证机关将收回并注销企业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需将许可证原件交回或按要求邮寄至指定地址。
后续义务:注销完成后,企业需确保不再使用该许可证开展任何增值电信业务,避免违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