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在延续核心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创新实质的审查,并优化了申报流程,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知识产权要求趋严
核心性:知识产权需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核心直接相关,且其收入占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超50%。
延续性:当年集中申请或转让的知识产权可能被质疑为“临时包装”,导致计分受限或直接否决。
演示验证:软件著作权需现场演示功能,且演示人员必须为项目研发人员,确保技术真实性。
研发费用核算“三表一致”
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数据必须完全一致,避免数据矛盾。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化
需提供1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每个成果需对应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等,且需有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
创新逻辑链审查
申报材料需完整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关联性,确保创新链条闭环。
多部门协同核查
科技部门审核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创新要素;
财政部门审查中介机构资质及审计报告合规性;
税务部门比对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数据,确保财务数据真实。
中介机构监管强化
中介机构不良记录从4项增至6项,新增税收违规、证监会处罚等审查内容;
审计报告需附财政部或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的验证码/二维码,确保可追溯性。
重点核查范围扩大
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参保人数≤1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将被重点审查;
现场核查新增社保缴纳、失信记录等稽查内容,严防突击申报、数据造假。
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
政策重点从鼓励企业申报转向提升企业创新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动态调整高新技术领域
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将获重点支持,领域目录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紧跟科技发展趋势。
认定成本降低预期
未来可能取消专项审计,通过年度审计报告或税务加计扣除数据获取认定信息,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知识产权布局
提前规划知识产权申请,确保技术核心性与延续性,避免临时包装。
规范研发费用管理
完善研发费用辅助账,确保“三表一致”,合理归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等费用。
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台账,积累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确保转化链条完整。
优化申报材料逻辑
确保研发项目、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技术领域等要素高度关联,体现创新闭环。
选择合规中介机构
优先选择无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避免因中介问题导致申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