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简介: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通信网或其他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互联网。
《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办理条件:
1、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业务经营范围在两个省以上(全国)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至少3名以上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人员证明材料;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注:部分省份不需要社保,部分省份需技术人员。
《三》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申请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 公司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3. 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股东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要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 3名员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5. 3名员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 股权结构图;
7. 部分省份需要有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