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证明:申请者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
专业人员资料:需配备至少两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网站相关材料:
提供网站域名证书,确保域名在有效期内且合法注册。
提交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特别是经营性网站需明确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
提供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确保网站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
提交告知承诺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发申请表,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申请者需要登录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形式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反馈意见: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通过申报系统反馈给申请者,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对于部分申请,尤其是存在疑问或风险较高的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人员配备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信息审核流程执行情况等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经过受理审核和现场核查(若有)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做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领取证书:申请者在得知审批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证书管理:领取后,应妥善保管证书,并在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证书编号,接受社会监督。
合规运营:持证企业应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受监督:持证企业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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