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础条件。这些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但必须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且企业的知识产权必须与其产品(服务)紧密相关。这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够对其产品(服务)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并确保企业的主营业务是高新技术领域内的活动。
虽然具体的知识产权数量并非直接的认定条件,但企业在申请时需提供足够数量的知识产权证明,以展示其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这些知识产权的质量也至关重要,应能体现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前沿性和领先地位。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被分为Ⅰ类和Ⅱ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在实际申报过程中,知识产权的类别也会影响得分。相对Ⅱ类知识产权来说,Ⅰ类知识产权申请难度高、申请周期长、有效期长,含金量更高,所以得分也会相对较多。
企业不仅需要拥有知识产权,还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保护。这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转化等各个环节,以及对外合作与侵权应对等方面的策略规划。
企业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尽早取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尽量做到研发项目取得研发成果后,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以避免出现在申报认定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的情况。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既涉及知识产权的拥有情况,也涉及其与产品(服务)的关联性、数量与质量、分类评价以及管理与运用等方面。企业需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顺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