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文证。网文证包含的营业范围包括以下6类: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网络表演、展览、比赛活动。
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讲每个类别对应的不同业务形态:
(1)网络音乐。如:QQ音乐等。
(2)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网络艺术品,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艺术品必须从创作、传播、展示、销售都在网上。(注意:线下实体画画,拍照后挂网上卖,不算是网络艺术品。)
(4)网络动漫。包括2种,❶只指flash动画;❷指在线漫画,有情节、有内容,一般是四格漫画或者连载长篇漫画。
(5)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直播带货)、教育类(上网课,在线教育)、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文艺表演活动,即:吹拉弹唱,如: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等在文艺管理范畴内的艺术形式,而不是做广告、个人特长展示、教学视频或生活技能等非文艺类表演;二是网络表演是在线下进行的现场表演活动,通过上载传播和实施传播(表演直播)两种方式在线上展现;三是从事网络表演的人员应该具有较高表演能力和水平,即有专业技能。
(6)展览、比赛活动。不单独办,是前5项配套,不包括游戏直播,需全部线上。
注意:网络游戏已于2019年5月全国范围取消,不能申报网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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