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ICP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或“电信业务”的字样。
法人身份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股东资料:
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社保证明:公司至少3名员工(某些要求可能更具体,如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的近期社保证明,通常是1个月以上或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还需要提供这些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人员身份证明: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确保章程是最新的。
业务研究报告: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这有助于评估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技术能力。
服务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以及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承诺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服务器接入协议:与服务器接入商签订的接入协议,以及接入商的资质证明(如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正、附页及年检页)。
域名证书:公司网站的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依法经营承诺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从事相关电信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
股权结构图:公司的股权结构图,用于展示公司的股权分布和关系。
前置审批文件:如果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请注意,各省(直辖市)所需材料可能不相同,具体请查看各省直辖市ICP相关政策。在准备材料时,建议企业仔细查阅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的具体要求和指南,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