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材料涵盖了企业基本信息、研发活动、知识产权、财务状况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清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有效证件。
税务登记证: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如企业属于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应的经营行政许可证明。
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独占许可合同:如企业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知识产权,需提供独占许可合同。
知识产权获得时间的延续性证明:提供知识产权获得时间的证明材料,避免集中申请时间以防止质疑为临时包装。
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说明页(含摘要)、新药证书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或合同书等。
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验收或结题报告:如项目已验收或结题,需提供相应的验收或结题报告。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研发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等信息。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和编制说明:详细列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情况。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说明产品(服务)的技术特点和优势。
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证明产品(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证件。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的权威检测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粘贴防伪标识或赋码。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详细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情况,并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所有附表。
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工作申明书: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工作的声明。
企业承诺书:确认所提供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无欺瞒和弄虚作假行为。
企业研发设备清单或固定资产清单:列出企业拥有的研发设备和固定资产情况。
研发设备购入发票/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照片:证明研发设备和办公环境的实际存在。
研发场地租赁合同及发票:如研发场地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
软件使用手册、专利技术交底书:证明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技术的相关文件。
企业其他资质或荣誉证书:如企业获得的其他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产品样机图片或产品宣传彩页:展示产品的外观和特性。
知识产权立项报告:说明知识产权的立项背景、目标和实施计划等。
技术先进性的查新报告:证明企业的技术具有先进性的查新报告。
企业产学研协议:如企业与高校、实验室或研究所等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其他可证明企业创新性强的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加计扣除的资料、创新基金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清单可能因地区、时间或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的要求为准。在准备材料时,企业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