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企业在一定规模下,能够持续投入足够的研发费用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一要求旨在鼓励企业在国内进行研发活动,提高国内研发水平,并促进国内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人工费用: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兼职、临时聘用等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如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以及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这部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为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管理制度,并按照研发项目、科目类别进行详细记录,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账进行核算。同时,企业还需加强研发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研发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包括研发费用占比、研发费用结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以及研发费用管理等方面。企业需要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顺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