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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的介绍,对直营店的解读

阅读量:364 时间:2023-09-12
文章摘要: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01
商品特许经营备案条件

1、公司名下需要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

2、有特许行业的软件著作权、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独有经营资源;

3、营业范围需要有特许行业的字眼;

4、需要提供前置审批证书证明。
在上述基本条件中,我们要重点关注第一项,“公司名下需要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直营店开业需要一年以上,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照凭证为依据,这一项必备条件怎么解读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就是我们俗称的“两店一年”。

02
直营店介绍

首先,直营店一般指以下主体:

1、特许人的全资子公司。

2、特许人持股超过51%的子公司。

3、特许人的分公司。

4、特许人的母公司,这里的母公司是指持有特许人的股份超过51%。

5、持有特许人51%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所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6、店中店。这里的店中店是指特许人与卖场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一直在延续,所租赁关系所对应的是特许人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7、外国公司(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其次,直营店需要运营时间满足一年以上,以此证明直营店具备盈利能力,或者说,直营店属于正常运营状态,而不是刚注册只有营业执照凭证,这也从法律上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说明招商主体具备商业特许经营案例,为后续加盟商提供参考,不至于落入虚假招商的陷阱。

商业特许经营纳入商务部监管范围,以法律政策方式确定招商运营企业必须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法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否则,经商务部分查实,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的介绍,更多相关资质问题欢迎联系陆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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