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认证标准主要涉及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资质、条件及行为规范的要求。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总结的互联网药品信息认证标准:
主体资格: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企业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专业人员要求:
必须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人员。这些人员可以是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相关专业人员。
网站负责人和药品信息审核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知识,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
设施与制度: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信息安全系统等。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
提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以保证药品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业务发展计划:
企业应有明确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信息要求:
提供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确保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证明文件。
遵守法律法规: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消费者。
明确服务方式和项目:
明确服务方式和项目,提供清晰的用户指引和操作流程。
年检与监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告。年检合格的,继续保留资格证书;年检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撤销资格证书等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持证企业进行后续监管,确保其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和服务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准备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公司固话、法人及股东手机号、邮箱等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申请表及业务说明书等。
提交申请:
通过省级政务受理部门或国家药监局指定的在线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审批:
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放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移交至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监管处在14至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期间可能进行现场核查。
颁发证书:
审核通过后,制作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则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综上所述,互联网药品信息认证标准旨在确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