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相对详细且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需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或“电信业务”等字样。
法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股东相关证件:
如公司一级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其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如公司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提供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法人及至少两名其他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社保证明:提供公司至少3名员工(其中需包含一名计算机本科毕业生)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调取当月的),以及这些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特别注意的是,部分要求可能规定社保需缴纳满3个月。
网站域名证书:提供网站域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且域名持有人需与ICP许可申请公司一致。
网站备案信息:如网站已备案,需提供备案号及备案相关材料。
过审网站:需准备一个符合要求的过审网站,该网站将作为ICP许可证申请的一部分进行审查。
服务器接入协议:提供与服务器接入商签订的接入协议及其资质证明(包括接入单位许可证的正、附页及年检页)。
授权委托书:如申请过程中需要授权代表或委托第三方办理,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租赁合同及房产证(部分地区要求):如公司办公场所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备案侧查页截图(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企业备案信息的侧查页截图,以证明企业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部分要求):部分申请可能还需提供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各省(直辖市)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准备材料时,建议详细查阅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的最新政策要求。
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可能影响申请进度或导致申请失败。
在申请过程中,可能还需配合相关部门的现场核查或问询,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信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正式申请前,建议企业先咨询当地通信管理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