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注册地: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
获取方式: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数量要求:具体数量要求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
关联性:知识产权需与企业主营业务产品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范围要求: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这些领域通常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部分政策或标准可能要求科技人员占比更高,如达到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投入比例: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比例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综合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无重大违法行为: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自我评价: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
注册登记: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专家评审: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公示与颁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旨在鼓励和扶持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进行研发创新、技术成果显著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要求的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