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这些步骤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调整,但大体上保持一致:
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自我评价。
自评主要围绕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以及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进行。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成功后,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证明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等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将准备好的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审。
专家组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听取企业汇报等方式,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审意见。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将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等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关注申报的时间节点,避免错过申报期限。
如遇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请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