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该申请书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企业注册登记相关证件: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注册和经营资质。
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等。企业布局的知识产权应与企业的技术领域相关,且申请要注重连续性,避免集中获得多个知识产权。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包括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的验收或结题报告等。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注意,2024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一般不能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使用。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包括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合同发票应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且2023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需达到183天以上。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同样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科技奖励证明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补充证明。
请注意,以上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科技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因此,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企业应仔细查阅当地科技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