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提升其创新能力,进而推动全省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以下是对黑龙江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支持的具体归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具体而言,对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于两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
技术交易奖补:
对我省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买方)的,择优支持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对实际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合同,按照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研发投入奖补:
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补助资金省市(县)各占50%。
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推进崖州湾等国家实验室区域基地和生物、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尽快落地建设。
扎实推进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高水平建设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大学科技园奖励: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新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200万奖励。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实施重大成果产业化专项,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重大战略产品产业化等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省、市按1∶1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技术转移机构奖励:
对上年促成省内技术合同成交额排名前十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按照登记技术合同实际支付总额的3%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
深入实施人才振兴计划:
扎实开展“技能龙江行动”,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优化实施省级人才支持计划、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持续推进龙江科技英才头雁、春雁支持计划。
推进科技金融发展:
推动设立龙江天使基金、省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推送企业融资信贷需求,建立融资贷款担保风险代偿补偿机制。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科技金融发展等多方面措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以促进其快速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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