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成立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这意味着企业在申报截止点前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经营稳定性:部分资料提到企业应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且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但这一条件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具体需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知识产权获取: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些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评价知识产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其中,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虽然具体数量要求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而异,但一般来说,企业拥有与产品相关的下证知识产权(如专利、软著、集成电路布图等)数量越多,越有利于申请。部分资料提到15项以上知识产权可获得较高评分。
技术范围: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这些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研发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也有一定要求(如30%以上),具体比例可能因企业类型和地区政策而异。
研发费用比例: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比例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而定,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一比例要求确保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总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这通常包括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守法经营: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这是确保企业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特定情况处理:对于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如发生更名或重大变化等情况,需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再次申请认定。同时,异地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也需完成相关搬迁事项后再申请认定。
综上所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企业在注册成立时间、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创新能力评价以及守法经营等方面均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应认真对照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上一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