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技术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比例: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
注册与填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
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填写申请书并提交: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必要附件(如企业注册登记、知识产权、职工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提交至受理机构(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或所在市(地)科技局)。
选择申报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选择告知承诺制的,需参照相关文件执行;选择非告知承诺制的,需按规定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
企业需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报送至所属市(地)科技局。
形式审查:
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专家评审:
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独立评价,并填写评价表。
专家组长汇总分数,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综合审查与认定:
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
公示与颁证: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时间节点: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多批进行,具体截止时间以市(地)科技局通知为准。
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受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经营经验和经营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材料真实性: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受到相应处理。
政策优惠: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和支持。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哈尔滨企业可以顺利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申报和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