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EDI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公司基本资质:
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不能有外资注入,公司需为纯内资企业。
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人员与场地:
有必要的人员和办公场所。
信誉与能力: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信息记录:
公司要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技术与安全:
具备相应的EDI技术人员和设备。
有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
公司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明(如股东为公司,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财务资料: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原件;一年或以上公司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分期缴付需提供增资报告原件)。
技术人员与设备资料:
EDI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EDI技术设备和系统介绍及证明材料。
信息安全资料: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
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房房产证明(如为租赁场地)。
人员的社保证明(需提交3个人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加盖社保局公章)。
域名注册证书。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如适用)。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申请表格:
在线提交申请时,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请注意,以上条件和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申请前,建议咨询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