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ICP经营许可证会有什么处罚
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第666号)第二次修订如下: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在电信设备上标注的进网许可证编号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行为,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
(二)未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国际通信的
(三)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用途的
(四)擅自中断网间互联互通或者接入服务的
(五)拒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
未办ICP许可证处罚案例
案例一: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被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43,296元;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315,129,888元。
案例二: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被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
案例三:河北省“某人才网”因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被责令关闭网站。
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案例,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想要劝诫大家莫要因小失大。
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需要代理委托书。
第二:由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第三: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预先登记的企业名称证明。
第四:公司概况(公司基本信息,包括从事增值电信服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第五: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批准的公司最近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第六:公司章程、公司所有权结构和股东相关信息。
第七: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第八:有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网站安全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第九:《互联网信息服务营业执照申报表》。
第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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