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哈尔滨高企认定的硬性指标。按照政策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10%,统计采用全年月平均计算方式,职工总数包含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兼职与临时人员需累计在企业工作满 183 天。
研发人员涵盖直接参与研发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提供直接技术支持的辅助人员,岗位职责需与研发活动高度匹配,覆盖项目立项、实验开发、测试调试、成果转化等全流程。人员需满足实际工作时间达标要求,跨年度项目按实际参与时长折算,企业需留存个税申报明细、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可追溯材料。
企业需建立研发人员信息台账,保证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结题报告与组织架构人员名单一致,分工清晰可查。研发费用中的人员人工费用需完整归集,包括科技人员工资薪金、社保费用、外聘人员劳务费用等,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 60%。
黑龙江省高企申报分两批受理,首批截止 8 月 20 日,第二批截止 9 月 30 日。企业在申报前应提前自查人员比例,优化研发团队结构,补齐社保、劳动合同、岗位说明等材料,确保人员资质与配置完全符合评审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