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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前置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

阅读量:9 时间:2026-06-08
文章摘要:

三类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开展网络销售需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且备案前需完成多项前置审批事项,黑龙江省内企业需按“前置审批→材料准备→线上申报→审核备案”的流程办理,未完成前置审批的,将直接驳回备案申请,严禁无证开展三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核心前置审批事项(备案前必须完成)

1. 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需向黑龙江省药监局申请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满足经营场地、仓储设施、质量管理体系、专业人员等要求,许可证为三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核心前置资质;

2. 完成线下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需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省药监局的现场核查,取得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合格证明;

3. 线上销售平台合规审核:企业自建网站或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展销售,需完成平台合规审核,自建网站需完成ICP备案,域名主体与企业一致;第三方平台需具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4. 专业人员配置达标:配备至少2名执业药师(医疗器械相关专业)、1名质量管理负责人,所有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近3个月社保,完成内部质量管理培训。备案核心办理材料

5. 《第三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申请表》(省药监局官网下载,法人签字盖章);

6.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原件核对);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8. 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合格证明(彩色扫描件);

9. 线上销售平台信息:自建网站需提交域名注册证书、ICP备案证明、网站功能截图;入驻第三方平台需提交平台备案凭证、入驻合作协议;

10.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执业药师注册证、质量管理负责人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11. 仓储物流资质证明:仓储地址证明、物流合作方医疗器械运输资质证明、仓储质量管理文件;

12. 合规经营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承诺严格遵守三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规定)。完整办理流程

13. 前置审批完成:企业完成上述所有前置审批事项,取得相关资质证明;

14. 线上申报:登录黑龙江省药监局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模块,选择第三类医疗器械,填报企业及销售平台信息,上传核心办理材料;

15. 形式审查:省药监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形式审查,材料不齐或格式不符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16. 现场核查:省药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经营场地、仓储设施、质量管理体系、专业人员配置等实际情况;

审核备案:现场核查合格、材料审核通过后,省药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生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电子版),企业可在线下载打印,备案编号需在销售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示。

后续管理要求

1. 企业需严格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开展网络销售,不得超范围、超品类销售;

2. 建立网络销售追溯体系,记录每笔交易的产品信息、购销记录、物流信息,追溯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3. 配合药监局定期核查,每年提交网络销售经营情况报告,若发生经营地址、仓储地址、平台信息变更,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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