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起,国家药监局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大幅简化了办理流程,哈尔滨企业需通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合法开展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可分为三步,操作规范清晰。
第一步是前期自查,确保各项条件达标。主体资格上,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无申请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药品信息服务”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专业人员上,至少配备2名熟悉相关法规的专业人员,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网站和制度上,拥有独立网站并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单位相同,建立药品信息审核、用户隐私保护、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
第二步是备齐材料,完成线上提交。企业需准备基础材料、技术材料、人员材料、制度材料,整理为全套电子版PDF材料后,登录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备案申请表,按要求上传所有材料。
第三步是审核公示,获取备案凭证。药监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核通过后官网公示5-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企业可下载打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