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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要提供哪些人员相关材料

阅读量:5 时间:2025-12-22
文章摘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人员相关材料准备指南

在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过程中,人员资质是审核的核心要素之一。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最新政策要求,企业需提供以下人员相关材料,确保符合专业性与合规性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提供药学、医学、生物工程、医疗器械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执业药师、医疗器械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证明:提交专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确保劳动关系真实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二、网站负责人资质材料

网站负责人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负责技术安全管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历与专业证明:提供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身份与履历证明:提交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明确其技术管理职责及从业经验。

三、材料合规性要求

所有材料需满足以下标准:

真实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需通过学信网或人社部门验证,社保记录需与劳动合同主体一致。

完整性:材料需覆盖人员资质、劳动关系、专业背景等全链条信息,避免缺项或模糊表述。

规范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确保审核流程高效推进。

企业需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准备人员材料,确保备案申请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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