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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对企业人员的要求

阅读量:4 时间:2025-12-08
文章摘要: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企业人员核心要求解析

在数字化医疗浪潮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已成为企业合规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展示服务的关键资质。根据国家药监局及地方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企业人员配置需满足以下核心标准:

一、专业人员数量与资质
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如医学、生物、化学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如执业药师证、医疗器械工程师证)。部分省份如北京、广东明确要求其中1名需为执业药师或医疗器械工程师,且需提供与申请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确保人员全职在职。

二、关键岗位资质要求
网站负责人需具备互联网相关专业背景(如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信息管理等),并提供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同时,该负责人需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法规,部分省份要求其通过专项法规培训并留存记录。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网络安全资质(如CISP认证),负责网站安全防护与数据管理。

三、合规与责任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需近三年无药品、医疗器械违法从业记录,且需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信息发布真实、合法。企业还需建立内部审核机制,由专业人员对药品信息实施“先审后发”,审核痕迹需保存至少3年,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企业需严格对照上述要求自查人员配置,确保资质真实、劳动关系清晰。备案后,企业需持续保持人员稳定性,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资质失效,为业务合规开展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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