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其认定工作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要求展开。为帮助企业精准把握申请条件,现将核心要求梳理如下:
1. 注册要求: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
2. 规模限制: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及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企业需通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佐证规模数据。
3. 合规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1. 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需达到一定标准。具体分档如下:
1. 30%(含)以上:20分
2. 25%(含)-30%:16分
3. 20%(含)-25%:12分
4. 15%(含)-20%:8分
5. 10%(含)-15%:4分
6. 10%以下:0分
企业需提供科技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2. 研发投入强度:企业需从以下两项指标中选择一项进行评分:
1.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6%(含)以上得5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降10分,2%(含)以下得0分。
2. 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比例:30%(含)以上得50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降10分,15%以下得0分。
企业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
3. 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需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且无争议纠纷。知识产权按类别分档评分:
1.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30分
2.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24分
3.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4.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5.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6. 无知识产权:0分
符合基础资质条件的企业,若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
1. 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前三名);
3.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 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企业需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线填报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申报期间,省级主管部门将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企业材料,对不符合条件者撤销编号。企业需注意: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一年,需每年重新申报;
2. 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避免因形式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
严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