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哪些业务需要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
第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第二、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有关业务;
第三、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第四、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第五、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第六、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
第七、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人力资源许可证的使用范围
第一、人力资源招聘,劳务派遣、猎头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租赁。(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第二、人才招聘、人力资源培训(经营范围、有效期与经营许可证核发一致);
第三、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人才派遣;人才信息咨询及猎头的业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第四、职业介绍(凭许可证经营)、会展策划、企业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第五、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信息服务、人才测评、人才派遣(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第六、人才、职业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和组织各类招聘洽谈会:人事代理(人才劳务派遣)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和测评;求职指导与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一致);
第七、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八、劳务派遣、猎头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租赁。(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期限一致)。